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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守护您的权益,远离营销“陷阱”

8530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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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与服务已深度融入日常生活,但部分机构或个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常以误导性宣传诱导消费者,损害资金安全。

 

为帮助大家识别风险、防范侵害,我们整理了金融营销宣传中明确禁止的各类行为,提醒您在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多加留意,远离潜在风险。

 

 

 

8类金融营销宣传“禁止行为”

务必警惕!

1.不得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2.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3.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4.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5.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6.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7.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信息;

8.不得开展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国泰产险温馨提示

作为金融消费者,在面对各类金融营销宣传时,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风险提示,不轻信“高收益”“零风险”等虚假承诺,记住“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天上不会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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