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以房养老”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动起了歪脑筋,借机而动,将此概念作为行骗的伪装。本案中,诈骗分子就以“以房养老”为名,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用于购买“养老项目”,且由于诈骗分子卷钱跑路后无法偿还贷款而被第三方贷款公司告上法院将房子强制过户,造成老人身负巨债、无家可归。
陷入此种骗局老年人的共同特点是,名下有独立房产,且平时热衷参加各种理财的宣传活动,诈骗分子便打着“以房养老”是国家政策的旗号蒙骗老人。可事实上,诈骗分子说的“以房养老”和国家鼓励的“以房养老”,根本不是一回事。
真正的“以房养老”全称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才能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这为名下有房产、手中无现金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养老途径,未料到却被不法分子借来设计成一个骗局敛财。